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扶持区内企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立项下达2020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项目立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安排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567.5555万元(详见附件)。 区科创局将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同时,请各有关单位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 拨付资金需企业开具收据,请各有关企业于7月25日前将收据邮寄至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关开立收据事项如下: 收据抬头:深圳市宝安区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扶持区内企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立项下达2020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项目立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安排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567.5555万元(详见附件)。
区科创局将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同时,请各有关单位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
拨付资金需企业开具收据,请各有关企业于7月25日前将收据邮寄至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关开立收据事项如下:
收据抬头: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收据内容:2020年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
收件人及地址: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宝安区铁岗水库旁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综合服务大楼309。
联系人:李宇霞,29977456。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项目立项项目资金安排表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项目立项项目资金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