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3年国家“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产品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企业产品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产品。 三、申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3年国家“单项冠军”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产品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企业产品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产品。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3年6月27日一7月3日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7月4日一7月17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七、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27301626。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