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印发财政2020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要求及中夹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夹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广东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广东农商互联及农产品供应链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农产品消费升级需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库申报工作。具体如下: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

省级项目

公示原文

各地级以上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要求及中夹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夹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广东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广东农商互联及农产品供应链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满足农产品消费升级需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库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参与的方式,推动农商互联,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重点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等流通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长期稳定农产品流通模式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比重,实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打造上联生产、下联消费,利益紧密联结、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新型农商关系,构建符合新时代农产品流通需求的农产品现代供应链体系,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促进价格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本次新增进行特别支持(具体见支持方向六)。
        二、支持对象
        (一)订单农业主体。是指签订长期 (2年以上)农产品采购协议,发展订单农业的农产品流通企 业或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
        (二)产销一体主体。包括通过建立自有、合作生产基地等
方式,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销+产”一体化经营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直接设立销售门店或在批发市场、超市、菜市场等场所设立销售专档、专柜、专区等各种方式,向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销”一体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股权投资合作主体。是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形成产销优势互补、风险利益共担共享的股权投资合作企业。
本次申报仅限以上三类企业主体(以下统称为企业),各有关商协会、管理站、管委会等机构以及个体商户不在其内。申报企业只能选择一个方向,不能多方向申报。
        三、支持方向
        (一)加强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于、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补充说明:重点支持建设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支持在农产品产地附近,建设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并达到延长农产品销售期、降低农产品损耗等目标的企业项目。本方向申报企业应以产后商品化处理作为申报内容,优先支持“田间地头”商品化处理设施,以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为目标。选择配备了全套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生产线)并正常运作的企业,不选择单纯购买了某台机器、设备等进行简单操作的企业。
        (二)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温度监控等冷链设施设备,建立覆盖农产品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补充说明:重点支持建设农产品全程冷链,支持致力于建立
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的农业企业发展。项目应着重于解决农产品全程冷链流通的"断链”问题,重点支持围绕特色农产品打造形成产销一体的农产品冷链流通链条的链主企业。不选择仅具备农产品供应链某个节点或某个流通环节的企业。
        (三)提升供应链末端惠民服务能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莱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完善末端销售网络,发展联合采购、统仓统配等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升便民惠民服务功能。
补充说明:重点支持完善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端,提升零售端便民惠民服务能力的企业。支持致力于提升零售端便民惠民服务的企业发展,以及企业在物流节点上的农产品集散地建设、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连锁店、连锁超市等,不支持个体商户或失妻店加盟农产品品牌连锁店支出。各地应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农村物流规划有关工作,谋划本方向申报工作。
        (四)提升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建立覆盖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检验检测、质量分级、标识包装、冷链物流、批发零售等各环节,国标、地标、团标、企标有机结合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标准推广应用,打造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品牌推广,提升标准化、品牌化水平。
补充说明:重点支持围绕本地特色农产品打造农产品公用品
牌,提升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标准化水平和销售力的企业,最终目的要落在"销”上,应包括“品牌+推广+销售”等覆盖商贸流通多个环节,为提升了本地特色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销售力,取得了良好效果的项目。不支持提供认证服务的项目以及仅以认证作为申报依据的企业。对加强农产品”一品一链“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可予支持。
        (五)优化重点步行街的农产品供应链产销对接功能。建设智慧街区,优化农商互联对接,提升步行街展示和产销对接功能,引进与农产品供应链相关的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
补充说明:重点支持提升本地步行街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能力。支持致力于加强本地步行街农产品产销对接能力建设的企业发展。申报企业应在步行街区有布点、有实体、有展示、有实际销售等。不支持租赁铺位、档口等的企业。
        (六)促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
保供稳价。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粮食、蔬菜、水果、猪牛羊禽肉、水产、蛋奶)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莱市场、农产品仓储物流企业等农产品流通企业主体倾斜支持。本方向为特别增加,具体支持办法如下(其他条款与本项所列条件冲突的,以本项为准):
        1.支持方式:财政奖励,事后支持。
        2.本方向按不超过中夹财政2020年资金额度的40%安排。
        3.支持对象: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莱市场、农产品仓储物流企业等农产品流通企业,且符合本申报指南第二条所列支持对象要求。
        4.支持范围:在保供稳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运费、租金、冷链仓储、防疫用品、供应链中断恢复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巳享受财政补助的保供储备费用不再列入。土建、人工等费用不得列入。
        5.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发票金额的40%
        6.时间范围:2020年1月24日至4月10日,以发票时间为准。
        7.支持条件:疫情防控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范围在广东省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直接的、最终的(为支持对象进行物资保障提供服务的中间环节不列入)。起到的保供稳价作用是明显的、突出的(支持对象在本地区同品类产品的配送量在前三名内、配送门店数超 过100家以上、配送SKU在50个以上)。
        8.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
        8.1申报资料封面(须显示申报单位、申报方向、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目录(标记页码)。
        8.2《项目申报表》盖章版(附件7)。
        8.3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营业范围 )。
        8.4市级以上商务部门对申 报企业从事民生保供工作的审核意见或其他部门出具的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
        8.5申报书。包括申报单位情况介绍、保供产品及数量、发
生费用类目和明细(须与发票金额对应)、费用时间、对广东省农产品市场保供稳价作出的具体贡献度自评(内容应详实具体,结合本专项绩效目标,尽量以量化指标体现,不少于500字)。
        8.6费用发票(须符合支持范围 )的清晰复印件。
        8.7开展保供稳价工作的图片佐证( 不少于5张)。
        8.8企业财务状况。 如2019年营收利税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
        8.9企业诚信材料。提供2类信息,一是信用中国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单位信用信 息。二是[敏感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显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车辆违章信息不需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8.102016、2017年获得中央、省级冷链资金支持的企业,出具原项目巳验收通过的凭证。
        8.11其他与申报书有关 佐证材料,如具备法律效力的农产品采购合同、自有冷库的证明材料、自有冷藏车的证明材料等。
        8.12经法人代表签字和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附件2)
        四、支持条件
        (一)各地市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紧密围绕绩效指标选择支持对象,不应选择与绩效指标无关或无助于完成绩效指标的企业。有条件的地市可根据本地实际,以市、县(区)或生产消费集中连片区域为范围统筹组织开展工作,打造覆盖农产品分级、预冷、包装、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产销密切衔接、利益紧密联结的农产品供应链条。
        (二)申报企业必须为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冷链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农村物流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建设目标要求。涉及用地项目须巳取得合法完整的规划、土地和建设许可。
        (三)2016-2017年、2017-2018年冷链物流建设项目验收不
通过、或至本申报截止日尚未验收完成、或欠缴财政资金、或延长实施期限的企业,不得申报。[敏感词]、省级财政资金巳扶持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时未开工项目,即使已取得各项施工许可,不得申报。
        (四)鼓励企业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打造大湾区”菜篮子” “果篮子” “米袋子”工程,建设湾区后方”大农场"'以供港澳标准为质量标杆,在老区苏区布局建设生产加工基地;鼓励为老区苏区农产品搭建食品超市、展销窗口等营销渠道;鼓励企业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统一规范互认的冷链标准化体系;鼓励企业加强肉莱便民菜市场、农产品品牌便利店建设。支持企业作为供应链链主,与上下游企业建立合作供应商形成农产品供应链联合体,解决农产品生产及产后处理的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以及解决农产品流通的“断链”问题。
        (五)扶持期限:除第六项支持方向外,其他方向支持 2020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建设内容(即使项目未完工,但发生在该扶持期限内符合要求的建设内容均可,无法实现本申报通知所涉绩效指标的项目除外),支持重大项目分期建设。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要求(严格按此顺序装订)。
        1.申报资料封面(须显示申报单位、申报方向、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目录(标记页码)。
        2.《资金申请表》盖章版(附件1)。
        3.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营业范围)。
        4.申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概况、项目 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进度安排、预期成效等),项目投资情况等。实施方案应列明投资总额清单,专门对申请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详细说明,以便核查。
        5.企业财务状况。 如2019年营收利税情况、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
        6.信用中国平台(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单位信用信息。
        7.[敏感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显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车辆违章信息不需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8.2016、2017年获得中夹、省级冷链资金支持的企 业,出具原项目巳验收通过的凭证。
        9.有关佐证材料,如具备法律效力的 2年以上农产品采购合同、自有冷库的证明材料( 土地证或10年以上土地租赁合同,以及冷库修建合同和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等)、自有冷藏车的证明材料(购车发票、行驶证等复印件)、项目开工情况证明材料(含详细照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合同、材料购置凭据等)。
        10.提供项目投资总额佐证材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投入证明材料、项目实施完成部分的支出清单(相关合同、银行支付凭证、现金签收凭据、发票等复印件)等。应特别注意申报所列的项目投资总额不应包括土地、办公楼、宿舍、办公、装修、招待、租金等不支持费用(详见附件6不支持费用示例)。
        11.提出切实可行且量化的项目中期绩效指标 (2021年初对前一年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验收评价材料之一)和最终验收指标。验收不通过的,取消扶持资格,收回财政资金。
        12.提供与项目申请相关的各类认证、专利、战略合作供应商文件复印件。
        13.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项目不涉及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可能导致实施主体变更或无法执行的承诺书,经法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附件2)。
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上述要件及顺序要求制定,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编写页码后装订成册,封面列明申报单位、联系方式、申报方向。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地市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出具推荐文件,统一报送商务厅(市场处)纸质版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swtsccru126.com)。应重点推荐方向(一)和(二)或农产品供应链条项目。每市推荐项目个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
        2.申报地市应严格审核材料,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应高度重视项目进度和资金管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项目按照原申报方案、按照进度计划执行;应确保申请项目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0日;申报材料不完整尤其是缺少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未按要求分类装订的,不予受理;地市未提供正式推荐文件的,不予受理。
        六、扶持方式、项目评定和资金下达
        本申报事项采用财政补助方式进行扶持。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研究拟定资金使用明细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计划,并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资金。项目申请扶持金额属项目单位自筹金额范畴,申请扶持金额不应超过自筹金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楼、宿舍、办公、装修、招待、租金等不支持内容开支)的40%,且不超过1000万元。示例:某项目,剔除不支持费用后的总投资 1000万,其中银行贷款600万元,自筹 400万元,则建设单位最多可申请支持资金400*40 %=160万元项目单位应根据自身资金实力谋划项目建设,不应将申请财政资金作为巳确定支持金额进行申报。如:某项目,申报材料表述符合支持范围投资1000万,其中银行贷款 500万,自筹300万,财政资金支持200万,将申请财政扶持金额作为巳确定 事实金额列入投资预算,不合规定。
        七、符合性审查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各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详细查看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该项目不得进入后续程序。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不符合支持对象及其条件要求(如医药项目、药材加工、酿酒、烟草)
        2.申报单位被列入第四款第(三)点名单
        3.同一申报单位不同地点相同项目重复申报,或相同项目不同单位重复申报
        4.申报方向错误或多方向申报
        5.申报项目投资总额包括不支持费用
        6.申报材料缺失关键佐证文件(比如:2016、2017年冷链资金巳支持的申报单位,未提供项目巳验收通过凭证;申报材料表明具备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未提供证明材料,等等)
        7.没有推荐文件
        8.申报材料超过截止日期送达
        9.欠缴财政资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违法失信企业
        10.申报材料伪造、作假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严格资金项目监管。申报地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农商互联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 系(附件3)'履行对本地区实施项目的申报推荐、组织实施和资金监管等职能,建立健全资金及项目管理监督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率。支持对象要有较强实力、较好基础,社会责任感强,带动作用大。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在项目落实后及时将资金使用相关文件(申报通知、评审确定情况、下达计划、资金管理等)报省商务厅备案,并于每个季度首月 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 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4)报省商务厅(在线报送),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工作中期进展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不定期抽查各实施项目,发现问题将予以通报并处理。

        (二)强化总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有关地市要积极跟进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归纳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重点包括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等经验成果,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政策效应,突出案例或模式,我厅将择优推荐到商务部作为全国复制推广的示范。各地宣传总结情况,列入广东省商务厅资金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03月18日



附件: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