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一、支持企业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敏感词]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9、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入库条件的企业(主要条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评价入库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应当评价入库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注明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编号。
三、评分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序号 |
评分指标 |
分值 |
1 |
知识产权 |
≤30 |
2 |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30 |
3 |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
≤20 |
4 |
企业成长性 |
≤20 |
总分 |
100分 |
四、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内,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
2、享受深圳市、区的研发费用补贴;申报技术攻关项目等必备条件;
3、高新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
5、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的至高荣誉;
6、高新技术企业各区有对应的补助:
深圳各区 |
首次认定奖励 |
重新认定奖励 |
福田区 |
10万元 |
10万元 |
南山区 | 20万元 | 10万元 |
罗湖区 |
纳税50万以上,20万元;纳税50万以下,10万元 |
|
宝安区 | 10万元 | 10万元 |
龙华区 | 30万元 | 20万元 |
龙岗区 |
10万元 | 5万元 |
光明区 |
10万元 | 10万元 |
盐田区 | 30万元 | 20万元 |
坪山区 | 30万元 | 30万元 |
大鹏区 | 35万元 | 10万元 |
深汕特别合作区 |
30万元 | 10万元 |
申报顾问:姬经理 1371423577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