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时间 : 2024-04-23 16:55:32来源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到: 粤科函产字〔2024〕34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粤科函产字〔2024〕34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1087号),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广东省航道疏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34家工程中心为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科研平台。各工程中心要加大科研投入和条件建设,加强技术攻关和协同合作,加速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
二、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专业化的科研平台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指导和服务工程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营造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工程中心实行网络化管理,相关信息发布及过程管理依托“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www.gdetrc.net)实施,请2023年度认定通过的工程中心于2024年5月31日前登录该平台进行注册备案。后续工程中心如发生依托单位更名、所属地或工程中心主任变更及资格撤销等情况,请通过服务平台进行相关操作。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操作指引》(附件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