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信息提供日期:2024-06-25 10:20:48【字体:大中小】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相关工作部门,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现我局组织开展20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相关工作部门,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现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三)企业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四)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
(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时间:
企业须于2024年7月1日—9日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企业须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
(一)纸质材料,于7月9日前报送至所在区相关部门。
1.《深圳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另做封面,信息表与附件合并胶装,一式4份。
2.全套申报材料一式1份。
(二)电子版材料,于7月9日前发送至各区申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