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20-2021年度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崖洲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市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三亚供电局: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268号)等文件精神,将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补助申报工作,现就申报2020-2021年度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市级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2020年12月31日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由各类投资主体(含个人及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有条件的建筑物屋顶或附属场所开发建设的分布式

市级项目

公示原文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崖洲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市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三亚供电局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268号)等文件精神,将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补助申报工作,现就申报2020-2021年度三亚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市级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2020年12月31日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由各类投资主体(含个人及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有条件的建筑物屋顶或附属场所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项目:20201231,我市行政辖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含个人及光伏扶贫项目)利用有条件的建筑物屋顶或附属场所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补助标准为0.25元/千瓦时。

   (三)申报要求:

1.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光伏扶贫项目);

2.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投产;

3.项目已并网发电且运行满1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