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龙人通〔2020〕1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龙岗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决定开展第二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7日9:00起至2020年9月2日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龙人通〔2020〕1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龙岗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决定开展第二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7日9:00起至2020年9月2日18:00截止。
申报项目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2020年第二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
(二)监管对象:对第二批已开班备案的500家(上限)企业的企业职工适岗培训项目开展第三方监管及评估工作(不足500家按实际监管家数结算本项目费用)。
(三)监管内容和要求:
1.覆盖500家企业的全部培训工种。
2.监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过程监管、后台数据信息核实、线下实地核实、学员电话回访、项目满意度调查等。鼓励第三方在此基础上,创新监管模式,并在申报资料中予以详细说明,以达到[敏感词]监管效果。
3.每个企业的培训监管结束后,须根据该企业的培训监管情况,出具第三方监管报告。
4.通过问卷调查掌握企业职工适岗培训项目对企业扶持方面的成效,并根据调查结果出具一份项目评估报告。
三、申报金额
第二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估项目为1个项目,要求申报金额小于或等于40万元(含税)。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具有调查及评估资质的社会组织或调查机构;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的单位。
五、评选办法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自行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人通〔2020〕59号)规定,采购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现场验证,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并现场退回。对审查通过的申报单位,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价格、同类项目业绩、申报机构实力以及项目方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和针对性)进行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会议审定后,最终确定并公布合作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2020年度第二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价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二)申报方案(包含绩效目标、工作安排、人员安排、实施细则、服务承诺及经费测算等);
(三)申报机构的项目承办经验、近三年获得荣誉、肯定或其他承办优势,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四)申报机构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验原件,资质证明含注册登记机关信息、机构经营范围、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单、申报单位诚信承诺函(见附件2),且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单独提交区职业训练中心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不需要放入申报材料密封;
*(一)至(三)项须自行密封好,且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备份。
七、材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读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各单位须于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申报材料(请自行密封好)送达至以下地址(以收到纸档材料时间为准,2020年9月2日18:00前,过期送达不予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9室;联系电话:89935716;联系人:向[敏感词]。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2020年度第二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第三方监管及评价项目申报表
2.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