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9〕10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17号),现印发《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版)》(见附件)。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9〕10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17号),现印发《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版)》(见附件)。
请符合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属地原则于2020年6月18日前向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初审申请(各辖区联系方式见附件),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商务局。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版)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