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2020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工信装备函〔2020〕402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开展2020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项目智能制造模式在全行业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项目单位愿意主动配合总结经验,推广模式。
(六)项目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未完工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前完工。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要参照《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企业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政策符合性,并于2020年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信息科(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2栋609)。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梦扬,联系电话:23332159;江楚依,联系电话:23336023。)
附件:
1.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