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高企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创委”)已于9月30日开放评审结果,企业可自行查询评审结果。为妥善做好我区评审结果公布后复议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复议对象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今年国高评审分数不到70分,但符合如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可递交申诉材料至我局统一收集,进行复议资格筛选。 1、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出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评审结果改变的; 2、企业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高企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创委”)已于9月30日开放评审结果,企业可自行查询评审结果。为妥善做好我区评审结果公布后复议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复议对象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今年国高评审分数不到70分,但符合如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可递交申诉材料至我局统一收集,进行复议资格筛选。
1、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出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评审结果改变的;
2、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
3、参与[敏感词]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
其他优先推荐的企业包括:拥有2017以来获得授权的自主研的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与[敏感词][敏感词]标准制定的企业,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等(注:我局将根据上级要求的复议指标,经遴选后上报)。
二、复议资格筛选所需材料
符合复议标准且有意愿申诉的企业请尽快报名并准备如下材料:(已提交且材料不齐全的企业,须按照本通知内容补交相关材料。)
1、1-2页复议申请书(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如是2017年国高企业,须附上2017年国高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2017年以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复印件(盖公章);
3、自行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携带原申报材料(申报系统的申请书)、可加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盖公章)。
三、复议资格筛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至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09:00-12:00,下午02:00-06:00;
地点:南山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A15窗口(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B座3楼)。
四、复议资格筛选报名方式
点击以下链接填写报名并在预约时间段前往:http://www.szssat.com/showGHActionDetailServlet?id=339。
注:因10月16日前须将材料统一提交至市科创委,时间紧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6561905;0755-26924931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