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人才招引工作,鼓励社会各界为我市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深圳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25〕3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深圳市引才伯乐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本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取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合法资质,为我市各类用人单位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引才伯乐奖的申报单位、用人单位应
为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参与人才招引工作,鼓励社会各界为我市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深圳市引才伯乐奖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25〕3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深圳市引才伯乐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取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合法资质,为我市各类用人单位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可以申报引才伯乐奖。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引才伯乐奖的申报单位、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且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在经营异常名录内;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新引进的各类人才应遵守法律法规,自引进后至申报奖励审核通过之日在深圳市工作,并按规定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引进的各类人才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申报引才伯乐奖的,均须符合以下条件:
1.新引进人才,是指在2024年期间在本市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首次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从市外(含国、境外)引进的各类人才。
2.人才引进时间的计算,以首次与在深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起始时间、首次在深缴交社会保险费最早时间为准;属于境外人才未在深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以首次与在深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起始时间、首次在深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间最早时间为准。团队引进时间的计算,以团队带头人到岗时间为准,团队带头人到岗时间计算参照人才引进时间。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申报引才伯乐奖的,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应为新引进人才首次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用人单位与新引进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新引进人才需在用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报奖励时仍在该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如引进之日至提交申报时未满12个月的,可在下一申报年度进行申报。
4.新引进人才应符合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中相应岗位的“岗位薪酬要素+学习经历要素”或“岗位薪酬要素+工作履历要素”。
三、奖励标准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各类用人单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人才。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各类用人单位每新引进1名(个)我市申报入选[敏感词]重大引才工程的人才(团队)或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高端紧缺类人才的,给予[敏感词]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新引进1名(个)我市申报入选广东省重大引才工程的人才(团队)或我市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较高端紧缺类人才的,给予[敏感词]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获得上述奖励资金总额[敏感词]不超过50万元,其中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获高端紧缺岗位清单人才引进奖励总额[敏感词]不超过30万元。
        四、申请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6日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报单位新引进同一对象符合本通知多个奖励条件的,按照奖励金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
(二)“引才伯乐奖”奖励资金由申报单位自行支配,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引进、培养、宣传、服务保障等。
(三)本通知所指的高端紧缺岗位清单是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2024年、2025年发布的重点产业高端紧缺岗位清单,本通知所指“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高端紧缺类人才”对应清单中的“五星岗位”人才,本通知所指“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内较高端紧缺类人才”对应清单中的“四星岗位”人才。高端紧缺岗位清单可在我局官网查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