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产业技术专项的通知

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委现开展2019年产业技术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   3.项目(或示范应用项目依托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工艺技术世界领先

市级项目

公示原文

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委现开展2019年产业技术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和参数要求。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等要件齐备。

  3.项目(或示范应用项目依托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产品[敏感词]或工艺技术[敏感词]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放宽至1亿元。

  4.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5.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6.项目符合[敏感词]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智能化改造及质量提升工程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药品质量提升工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质升级、冶金建材产业先进工艺技术改造、轻工纺织重点产业品质提升。

  (二)高端装备及相关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新能源与节能汽车。

  (三)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

  先进金属材料、先进有机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有申报意向的项目单位,请先行通过电话咨询具体事宜再正式申报。申报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详见附件),并于2018年12月4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五份)报送市民中心C3109。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