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宝安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   3.今年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奖励2017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企业)。   二、补贴标准  

宝安区

公示原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宝安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

  3.今年获得深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奖励2017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企业)。

 二、补贴标准

  1.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30%)给予配套奖励,[敏感词]奖励1000万元;

  2.本奖励措施受企业2017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企业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宝安区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申请表》(窗口收盖章原件二份,一份与其他材料装订,一份单独递交);

  2.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概况、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销售及技术特点,以及获得市相关奖励情况等(窗口收盖章原件一份);

  3.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的相关证书或资金奖励文件(窗口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窗口收盖章原件一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窗口收盖章原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窗口收盖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窗口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8.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窗口收盖章复印件各一份);

  9.银行开户证明(窗口验原件,收盖章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本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22日(截止18:00)。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6日。

  2.网上申报流程: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6007541934E4442100000039)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3.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位于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敏感词]大厅正门对面)。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设置封面(封面统一为白色,并标明申报项目类别、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手机、地址)、目录、页码,用A4纸制作胶装成册、全册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