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和《<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规〔2018〕1号)的规定以及《市金融办关于集中受理2017-2018年度<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我办对申报材料初审和复审后,拟对19家股权投资机构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附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时间:2018-12-11| 作者:admin
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和《<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规〔2018〕1号)的规定以及《市金融办关于集中受理2017-2018年度<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我办对申报材料初审和复审后,拟对19家股权投资机构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附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