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新区管委会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符合制项目(新区经济服务局201802批次)进行了部门审核和联席会审议,拟在本年度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拟资助13家单位申报的21个项目。拟扶持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进行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我局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规划科,联系电话:28333493,传真:28333034,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205室,邮编:518119,电子邮箱:zhuyajun@dpx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