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和《<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规〔2018〕1号)相关规定,经有关初审和复核程序后,拟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12月5日至12月11日。
时间:2018-12-06| 作者:admin
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和《<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深金规〔2018〕1号)相关规定,经有关初审和复核程序后,拟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发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函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期为12月5日至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