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服务署:2017年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企业参展信息备案工作指南
时间:2018-04-17| 作者:admin
一、备案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我市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并在2016年参加了《2017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开拓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备案展会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备案展会目录》)的展会。
所谓民营企业,是指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由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各类企业。
二、备案范围
备案的参展项目为已列入《备案展会目录》的项目,未列入《备案展会目录》的参展项目,不在备案范围。
三、备案时间与形式
本次参展信息备案工作自即日起至4月17日止,采用网上填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备案企业请登录:http://sbxt.szsmb.gov.cn/(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按《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备案操作指南》(附件2)要求操作。
附件:
1. 2017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备案展会目录
2.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备案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