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18-04-11| 作者:admin
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 号)和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412 号),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 (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创新性强、应用示范带动良好,具有一定代表性;
(三)项目数量: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报送要求
请我市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并于12月21日18:00前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含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我委,由我委初审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22,电子文档发送邮箱:liulingyu@szjmxxw.gov.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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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